最近有很多热心网友都十分关心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党代表候选人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还有一部分人想了解正直的候选人。对此,哈哈娱乐网小编「寄烟念七晴」收集了相关的教程,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提名候选人与正式候选人

法律分析:提名候选人是指候选人初步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由召集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在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提名的基础上,提出的委员会或代表候选人意向性人选。候选人正式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由召集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委员会、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正式人选,必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三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什么是初步代表候选人?什么是正式候选人?两者区别

候选人初步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是指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召集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在组织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党员进行推荐提名的基础上,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意向性人选。

候选人正式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由召集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委员会、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

区别:

1、程度区别

候选人正式人选是基于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选出的,程度更进一步。

2、含义不同

候选人初步人选是意向性人选,正式人选则是正式的人选。

3、推举范围

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党领导干部和党员推举人选中产生,正式候选人在初步候选人中产生。

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正式人选,必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扩展资料

党内选举的流程:

党内选举的具体规则和实际工作步骤。主要包括:选举单位的划分、候选人酝酿提名、产生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规定投票方式和当选计票方法、进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和确定当选人等。

上述各个程序,不是党内所有选举工作都必须完全采用的程序。

如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选举程序一般是:

1、宣布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并说明会议是否有效;

2、宣布选举内容并由大会举手通过选举办法;

3、举手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

4、检查票箱,核实人数,领取、清点、分发选票;

5、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后,填写选票;

6、宣布投票顺序和进行投票;宣布清点投票和选举是否有效;

7、进行计票;由总监票人或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健全选举程序,认真按选举程序办事,有利于防止选举过程中发生错乱现象,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候选人初步人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党内选举的流程

候选人预备人选就是正式候选人吗

法律分析: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党内选举中,是指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召集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或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预备性人选。候选人正式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由召集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委员会、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正式人选,必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十九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通报。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人选和候选人的区别是什么?

1、程度区别。

候选人正式人选是基于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选出的,程度更进一步。

2、含义不同。

候选人初步人选是意向性人选,正式人选则是正式的人选。

3、推举范围。

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党领导干部和党员推举人选中产生,正式候选人在初步候选人中产生。

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正式人选,必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内选举的流程:

党内选举的具体规则和实际工作步骤。主要包括:选举单位的划分,候选人酝酿提名,产生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规定投票方式和当选计票方法,进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和确定当选人等。

上述各个程序,不是党内所有选举工作都必须完全采用的程序。

如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选举程序一般是:

1、宣布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并说明会议是否有效;

2、宣布选举内容并由大会举手通过选举办法;

3、举手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

4、检查票箱,核实人数,领取,清点,分发选票;

5、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后,填写选票;

6、宣布投票顺序和进行投票;宣布清点投票和选举是否有效;

7、进行计票;由总监票人或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健全选举程序,认真按选举程序办事,有利于防止选举过程中发生错乱现象,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候选人初步人选

党代表候选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党代表候选人包括初步人选和正式人选。候选人初步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由召集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党的委员会、代表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在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提名的基础上,提出的委员会或代表候选人意向性人选。候选人正式人选是指在党内选举中,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由召集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委员会、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提出的委员或代表候选人正式人选。党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正式人选,必须经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确定正式候选人以什么为序

法律分析:确定正式候选人,原则上按得票多少为序”。意思是说,预选后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主席团一般应按得票多少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应按得票多少为序;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大会主席团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党组织的意图,在不违背选举人意志的基础上作适当的“微调”。同时要切实做好选举人和有关被选举人的思想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候选人什么意思什么是候选人

1、候选人:是指选举时被确定为选举对象的人员。
2、选举作为一种政治活动现象,从广义上说,是指一定的社会成员根据自己的意愿,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选拔、推举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活动。
3、从狭义上说,选举仅指选民或者代表根据自己的意志,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方式,选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行为。

正式候选人包含差额吗

法律分析:正式候选人包含差额。选举代表的产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选举就是选举人数多于应选举人数的一种选举方式,应选名额就是这次需要选举出来的人数。正式候选人就是经推举或初选后确定拿来供全体参加投票选举的候选人。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七条 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提出委员候选人是什么

提出委员候选人是候选人的初步候选人。
是指在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提名的基础上,由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党委和代表选举单位的党委提出的委员会有意候选人或代表候选人。
正式候选人,是指在党内选举中,召开党代会或者党代会的委员会和选举单位党的委员会,在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提出的正式委员或者代表候选人。候选人,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时先提出供选举人选举的人员。
在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以后,即按选区提出候选人。西方国家对议员、总统和副总统的候选人有国籍、年龄、财产、居住期限、教育程度、种族、民族和性别等方面的限制。候选人通常由所属政党提出。如候选人本人提出,则须提交申请书并要有一定数额的选民签名支持。自荐和推荐均须交付一定数额的选举保证金;如其选票达不到一定票额时,选举保证金即不予退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第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