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小孩子几岁在法律上有发言权,父母离婚孩子是否有发言权??和法律上小孩几岁有自主决定权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细雨湿流光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在法庭上赡养纠纷上已满16岁的青少年有发言权吗?

是的,16岁以上的青少年在法庭上有发言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成年人满16周岁的,可以独立行使民事权利义务,有发言权。因此,16岁以上的青少年在法庭上有发言权,可以就赡养纠纷发表意见。

孩子多大说话有法律效应

法律分析:10岁以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岁以上不满18岁,能以自己的收入养活自己的,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10到16岁的小孩说的话,如果与之认知水平相适应,在法律上就有效。16到18岁,如果已经工作,完全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父母离婚孩子是否有发言权?

夫妻在离婚时,争夺抚养权的,已满8周岁的孩子有发言权。夫妻在离婚时,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已满8周岁的孩子,可以询问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随谁一起生活,一般都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该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除外。因此在离婚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有发言权,只有已满8周岁的孩子,才有发言权,才可以进行选择。

离婚法庭上孩子有发言权吗

离婚法庭上孩子有发言权。
离婚是婚姻两方婚姻自由权利的体现。小孩对其爸妈的离婚做法发表言论在法律上无任何效力,按照法律规定不满8周岁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至18周岁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或者对于年满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孩子8周岁后才能在法庭上有自己的决定权。
“发言权”是指具有发言的权利,通常是指某个人、单位或国家在公众场合想说话、要说话、能说话的基本权利,而“话语权”则是指某个人、单位或国家在公众场合所说话语的地位分量和作用,即所说话语的权威性、引导舆论的掌控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上小孩几岁有自主决定权

法律分析:法律上小孩10岁有自主决定权。10岁以上需要征求孩子意见,法院判决一般也会尊重孩子的选择。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法律上孩子几岁自己有决定权

法律分析:对于父母离婚,10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选择随父亲或母亲生活;对于能够以自己的收入生活的16周岁的人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其他18周岁;对于有利于小孩成长,小孩收益的,小孩的决定与年龄无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二岁没有法律发言权吗?

12岁为少年儿童,属于限制民事能力的人。18岁才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但也不是没有发言权,比如涉及自己个人权益,象被抚养权可以要求父母抚养;受教育权要求自己监护人送其学校学习等等,可以监护人社会组织等代起起诉,争取合法权益。

孩子在法律上说话的权利在几岁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要年满十周岁就有话语权
补充我和孩子1年没见了,我最近才见她,我想要回她的抚养权
补充可以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如果你孩子已经年满十周岁,就可以自已选择随父或者随母

10岁以下儿童证言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有,10岁以下儿童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当的证言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的规定,10岁以下儿童虽可能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但可作为证人向法庭证明案件的事实,只不过如所作证言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当时,其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七条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