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热心网友都十分关心和同学闹着玩受伤责任,两个学生在学校玩闹一方受伤谁负责??这个问题。还有一部分人想了解学生和同学打闹对方受伤了责任怪谁。对此,哈哈娱乐网小编「暗香疏影」收集了相关的教程,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同学之间玩耍受伤需要赔偿吗

一、同学之间玩耍受伤需要赔偿吗
1、同学之间玩耍受伤需不需要赔偿,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同伴导致,需要赔偿,由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是同学之间玩耍导致受伤,是个人因素导致,就不需要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学生在校同学玩耍误伤怎么处理
学生在校同学玩耍误伤处理如下:
1、撞人学生家长负责赔偿,受伤同学应该也有过错,受伤同学家长也要负责一部分医疗费;
2、如果学校有过错,则学校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学校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假如是在课堂上打闹受伤,老师没有及时制止,学校肯定有责任;
4、如果是在下课时间,并且老师或者学校多次教育过不得在教室内或者校园内打闹,则学校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同学之间打闹受伤了,责任判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两个学生在学校玩闹一方受伤谁负责?

两个学生在学校玩闹受伤,负责的人其实一定是有学校一部分的。 当然和学生自己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而且和当事学生的班主任也是有一定责任关系的。下面我就来具体捋清楚这件事情。
1.两个学生在学校玩耍,那么有一方受伤,其实导致另外一个学生受伤的那个学生一定是有责任的。因为是因为这个孩子把另外一个孩子弄得受伤了,本来的话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就好像是本来一个小孩子自己是非常健康的,突然间因为另外一个孩子导致他受伤了,现在身体不健康,那么另外一个孩子是有必要去进行赔偿的。因为什么事情都是因他而起。但是这个孩子本身不一定有赔偿能力,所以说可能是另外一个孩子的家长来进行赔偿的。
2.那么学校一方也是占很大的情况或者是原因的。因为学生只要到学校上课的话,那其实学校就应该负责任的。因为学生在学校的一切事情都是应该由学校自己去负责的。不管是好与坏,其实学校都有很大的原因。所以说两个学生在学校里面受到了伤害,那么学校是必须要承担一些赔偿的。如果学校不赔偿的话,那这样就没太没有道理了。
3.那么还和两个学生的班主任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学生的班主任他本身就是负责学生在学校的这种教学,还有学生的一些事情。不仅仅是关于学生的这种学习问题。学生的健康问题其实也是很重要的。所以说两个学生在学校里面玩闹的话,有一方已经受伤了,那么班主任是一定需要负责任的。因为这就是他作为班主任的这种责任。如果班主任连这些事情都不能负责任的话,那么这个班主任也许真的是不够。

孩子在学校和同学打闹受伤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学校有过错,学校与该同学一起承担责任,学校没有过错,由打人的同学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有懂法的吗?请问孩子在辅导班和同学闹着玩受伤了,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负责孩子的教育机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教育机构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是对校园伤害事故中第三人责任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校园受到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侵害,造成人身损害后果,也属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损害,却不适用关于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而是适用本条规定的规则。相关法律规定的责任规则是,第三人在校园实施的侵权行为,给校园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造成了人身损害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如果校方存在未尽到管理职责的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即在自己过失所致损失的范围内,就第三人不能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补充性的赔偿损失责任。校方承担了相应的补充责任之后,还可以就其损失向第三人请求追偿,其原因,也在于第三人才是真正的侵权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全部原因力,校方只是存在不作为的间接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学之间吵闹有人受伤同伴因负什么责任?

如果题主没有伤害同学的主观故意的话(一般同学打闹都不会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且按你所说只是一处骨折的话,应当不会涉及违法犯罪问题。
但还是需要按照对方损失情况给予赔偿 ,毕竟是题主致人受伤,主动道歉和积极赔偿都是应该做的。赔偿比例应以双方家长或本人协议为准(不知题主多大,本人是否有赔偿能力),如果实在协商不成才建议走司法程序。
总的来说,问题不大,不要过于害怕,但是建议题主以后和同学玩闹时要注意手下轻重。

同学之间玩耍受伤需要赔偿吗

孩子在学校玩耍时受伤的,一般是由责任人对受伤的学生进行赔偿,如果责任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时,由监护人进行赔偿。孩子在校玩耍造成同学受伤,监护人要赔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学生打闹受伤责任划分

判断责任的关键点在于分析谁有过错。如果一方故意为之,存在恶意,则由该同学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如果是双方打闹中不小心造成的结果,双方分担责任;如果有老师在场且未干预,或未履行及时救助和通知的义务,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学生在校受到伤害的,应由侵权人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承担责任,行为是致害主要原因的应承担主要责任,是致害次要原因的应承担次要责任,对致害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同学之间玩耍骨折责任

如果在校造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学校是否尽到了照顾义务,有没有过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