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调解室叔叔还房,第三调解室这是谁的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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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调解室》有什么经典案例?
第三调解室,说法,说理,说亲情。第三调解室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
节目将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室,公安局的联和调解室,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对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印象特别深刻的有这么一期:
北京科教频道《第三调解室》——《替母还债》
当娘的好玩麻将,赌大发了,欠钱赌。
求已经结婚的儿子替自己还债,第一次帮还了四五十万,第二次把房子卖了还了六七十万。目前尚欠一百多万。
结果,媳妇跑了,自己流离失所,没了工作。当娘的也找不到儿子了,儿子不接母亲电话。
采访时母亲和儿子相互理解,相互觉得对不起,儿子说想和母亲好好过日子……
一个嘉宾说,你又不是十三岁,三十一岁,连个小家的基本养活都不考虑,就无底线地替母还赌债。
这一期我是真的觉得很无奈啊,,,
祖孙情第三调解室结局
其实在我看来这些调节基本上也就是一些家庭的琐事,对于一些人给出了一些建议之后,明确了一些方向。但是本身来讲做出行动的,还是依靠他们那个家庭的自主思想。
第三调解室桂茂芬最后怎样了
第三调解室,说法,说理,说亲情。第三调解室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北京的79岁老人桂茂芬要卖自己唯一住房,原因是想要和二儿子佟军和儿媳妇分家。最后桂茂芬没有卖房。
第三调解室北京200平米房子大哥不心动是那一期
第三调解室这是谁的家2
栏目组为家理的律所授牌“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普法教育基地”和“北京市司法局《第三调解室》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普法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在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举行。家理律师事务所携手《第三调解室》栏目和建国里社区,共同拉开了“律师普法进社区“活动的新序幕。
《第三调解室》制片王壮壮、主持何国锋、主编人刘培根,建国里社区的党委书记张欣,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易轶律师、执行主任姜鹏飞,共同出席了本次授牌仪式。
第三调解室怎么收费
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 ,而感情确实无法挽回可以离婚 对方不同意离婚时可以上诉至法院。
法院也会先期调解,实在不成可决定离婚。
离婚时,夫妻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
对于没有生活能力的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则上不准离婚。
对子女承担主要抚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另一方要必须适当分担义务。
对于你此次的分房子还想要钱的事情,要针对具体情况来定,如果对方是无理取闹,房子都不一定能给他,可以协商给与房子后不再给钱,还可以把房子变现,分钱来过。毕竟不富裕,共同财产要共同承担,共同债务也要你们俩共同去还的。
如何评价综艺节目《第三调解室》?
现在这个娱乐横行的时代,人们都只是更关注明星的事件。也就是明星效应,很少有人真的看社会和生活有关的综艺。我第一次看《第三调解室》还是在中学时偶然间和姥姥一起看电视,虽然只看了几期但是感触还是很深。
《第三调解室》主要是通过节目的形式进行帮助家庭调节,说法,说理,说亲情,说爱情。这是一档具有法律效益,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综艺,比起现在那些流量逗笑的无聊节目这个更接近我们的生活,但也是最不起眼的,几乎没有人愿意去看。
它真实就真实在符合生活状况,由司法人员公安局联合开办的调解室,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在这里没有明星,没有爆料,没有娱乐新闻,有的只是家庭恩怨,爱恨情仇,也许在我们看来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搬到这个舞台就会被无限放大,没有人会考虑你说的有多么感人,评判的标准只有正义与和平,你有理你就是对的,你没理你就是错的。这才是这个社会的真实样子。
第三调解室儿媳要550万是哪一期?
20200717期《第三调解室》
老太太曾经的房子拆迁了,由于当时儿子儿媳有房子居住,所以没有争夺房子的产权,而且拆迁协议里面没有儿媳的安置权,只有其丈夫和女儿的安置权,所以老头过世后,老太太要卖房子,里面只有老太太和其儿子孙女共分房子款项。
老太太还提出儿子儿媳没有过赡养行为,调解员要夫妻二人商量一个钱数来息事宁人,儿媳说550万,而房子只能卖720万,调解员也很为难,告诉夫妻二人,550是不可能的。
扩展资料
这一期的调节案例是家庭的产权财物纠纷,儿子儿媳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但是还想要分老太太的房产,矛盾就在亲情的缺失。
老太太年岁已经很大,太多的钱财实际上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但是由于没有得到赡养,所以心情上很气愤,这就让矛盾无法调和。
《第三调解室》这个节目是否有意义?
从小到大我都是在一个有爱的环境下长大的,家人亲人朋友都被我呵护有加,所以上大学前我并不知道社会的复杂,人性的丑恶,知道偶然间我看到了一个叫做《第三调解室》的节目,他深深的触动了我。
我认为有没有意义是要从不懂角度去说的,凡事都有两面性,看待事物也要从多方面考虑,有人说有意义,因为自己无法解决的事,拿到节目上一定会引起别人的关注,事情就能得到好的解决了。有人说没有意义,家里的隐私怎么能让那么多人知道,家丑还不可外扬,更何况是真人真事,这样搬到台面上不是在给自己抹黑吗?
我既赞同前者的说法,又赞同后者的观点,确实对有些人来说面子比事情解决的结果更重要,但是如果真的是自己能力之外的事情,求助节目也不是不可,如果都能够和平的解决大家都满意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事了,可是人是有思想的个体,怎么可能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同时人又是自私的,怎么会希望自己吃亏呢?所以有一个公平公正的渠道还是好的。但前提是这个节目一定要公平,否则就没有意义举办了!
第三调解室热线电话和我的小叔子因为遗产继承的问题发生纠纷,还涉及到合同法怎么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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