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即共监临主守为犯,唐律疏议 的几句翻译!!!!!翻成现代人能看的懂的!!中文啊?,以及遵规守纪200字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唐律疏议 的几句翻译!!!!!翻成现代人能看的懂的!!中文啊

不懂法律上的一些名词,我试着给你翻译下字面的意思吧:

诸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若家人共犯,止坐尊长;侵损于人者,以凡人首从论。即其监临主守为犯,虽造意,仍以监主为首,凡人以常从论。

一起犯罪的共犯,以最开始提议的哪个人为主犯,其他的为从犯,从犯罪轻一等。如果是家人共同犯罪,那么只判尊长的罪(家里辈分啊什么的比较高的那个男性成员),但是如果侵占了别人财物,或损害到别人身体的,那么就要按正常的主犯、从犯来论(不只判尊长的罪)。如果是内外勾结(外人与官员勾结犯罪),即便是外人出的主意,也仍然以官员为主犯,外人以正常的从犯论罪。

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这句看不太明白,不知道对错哈!:
如果有人犯罪,但是法律条文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应该免罪的,就要找同类的有法律规定的重罪以明白(推断?确定?)目前犯下的这个轻罪该怎么判。如果是应该判罪的,就要找同类的有法律规定的轻罪来推断目前犯下的这个重罪该怎么判。(这里的重和轻应该是相对目前这个犯罪说的)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化外人就是那些大唐官府管辖不到的地区的人,他们如果自己和自己人之间的犯罪,就按照他们自己那里的规定来,如果是两族人之间的犯罪,就要以法律来(奇怪既然管辖不到,怎么还可以用自己的法律管别人?莫非这里的“异类”主要是指“化外人”与“唐人”之间的犯罪?)

诸私铸钱者,流三千里,作具已备,未铸者,徒二年;作具未备者,杖一百。

私自铸造钱币的(假钞),流放三千里,工具已经准备好,但是还没开始铸造的,监狱关押两年,工具还没准备好的,杖打一百。

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赦,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
所有罪恶当中,以“十恶”最为严重,“亏损名赦,毁裂冠冕”不知道咋翻译。。大概就是犯了这十恶的完全不是人,所以特别标在篇首,以此为戒。

另:十恶是: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十恶不赦”就是指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