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哈娱乐网网站「来不及放下你」消息,近日,重大危险源的死亡半径的定义,哪个文件规定重大危险源要计算伤亡半径?引发热议,什么是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同样引起许多争议,对此众网友各抒己见。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哈哈娱乐网为您解答。

一级死亡半径是多少

200米以上,正常情况下的一级死亡半径是在200米左右。

哪个文件规定重大危险源要计算伤亡半径

关于重大危险源的界定,貌似现在还没有确定的专门规范,不过建质【2009】87号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这里面对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做了个比较详细的划分。希望能帮助上你。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重大危险源分级判据
重大危险源分级判据如表1所示。
表1 重大危险源分级判据
危险源等级
分级判据
死亡人数

一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30人(含30人)以上

二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10一29人

三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3—9人

四级重大危险源
可能造成1-2人

具体判别的依据如下:
①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重大危险源;
②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0-29人的重大危险源;
③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9人的重大危险源;
④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2人的重大危险源。
5重大危险源死亡人数及财产损失计算方法
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评价程序为:
①将重大危险源的周边区域划分成等间隔的网格区,用一笛卡尔坐标体系的网格覆盖城市的区域地图(如图1所示),网格间距大小取决于当地人口密度,以不影响计算结果为准。
②确定每一网格内的人员数量,通过火灾(室内火灾除外)、爆炸、毒物泄漏扩散事故后果模型计算重大危险源事故在每一网格中心处产生的热辐射、超压或毒物浓度的数值,然后通过热辐射、冲击波超压、中毒概率函数将其其转化为造成死亡的概率。
③将每一网格中心的死亡率与人口数量相乘,即得到死亡的人数。
④将所有网格的死亡人数求和,即得到总的死亡人数。
具体用下式表示:
(1)
式中,N为总的死亡人数,Di为第i个网格的人口密度,S为网格面积,vi为第i个网格的个人死亡率,n为网格的数目。

图1 死亡人数计算原理示意图

采用财产损失半径的方法评估事故后果造成的损失,并假定此半径内没有损失的财产与此半径外损失的财产相互抵消,或者说此半径内的财产完全损失,此半径外的财产完全无损失。财产损失半径通过火灾、爆炸事故后果模型确定。
财产损失半径按下式计算:
(2)
式中,Ri为i区半径,m;Ki为常量。
热辐射对建筑物的影响直接取决于热辐射强度的大小及作用时间的长短,以引燃木材的热通量作为对建筑物破坏财产损失半径,计算公式如下:
(3)
(4)
式中,q为引燃木材的热通量(W/m2),t为热辐射作用时间,即火灾持续时间(s)。
6重大危险源评价分级程序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分级程序如下图所示。如果一种危险物质具有多种事故形态,按照后果最严重的事故形态考虑,即遵循“最大危险原则”。各类重大危险源具体事故情景选择、后果计算及死亡概率计算过程参见附录A。
危险源调查
分析
选取事故情景
计算事故后果
火灾模型
爆炸模型
泄漏扩散模型
计算财产
损失半径
确定评价区域
划分网格
计算死亡概率
热辐射
概率方程
冲击波超压
概率方程
计算死亡人数
按死亡人数
分级
毒物中毒
概率方程
财产调查
人口调查
按财产损失
分级
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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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最新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重大危险源。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0~29人的重大危险源。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9人的重大危险源。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2人的重大危险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重大危险源判定标准最新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重大危险源。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0~29人的重大危险源。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9人的重大危险源。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2人的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分为生产单元与储存单元,生产单元按照切断阀来判断,储存单元是根据防火堤来判断分类。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控制重大危险源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目的,不仅仅是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而且是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将事故限制到最低程度,或者说能够控制到人们可接受的程度。重大危险源总是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的危害物质,并且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生产、加工、储,存超过了临界数量的这些物质。由于工业生产的复杂性,特别是化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需要采用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 
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评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b.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c.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d.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e.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值是否达到了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重大危险源一二三四级标准

重大危险源一二三四级标准为: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的重大危险源;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0~29人的重大危险源;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3~9人的重大危险源;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死亡1~2人的重大危险源。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四级,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为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为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为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为四级重大危险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什么是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1、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是什么。

2、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与辨识的基本原则。

3、简述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4、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1.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使用、储存或经营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单元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生产单元按照切断阀来判断,储存单元则根据防火堤来判断分类。

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1、重大危险源:我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重大危险源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分几级
1、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重大危险源分级是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监控和管理的基础。目前已有的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主要包括:“死亡半径法”、“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法”等。
2、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二、重大危险源要去安监局备案吗
是需要去备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四级划分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下面将会具体的介绍一下这种危险源的情况。可以供大家参考一下。

重大危险源分级是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监控和管理的基础。目前已有的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主要包括:“死亡半径法”、“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法”等。

分方法如下:

分级指标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R的计算方法

式中:

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 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

类。

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

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

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

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因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

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

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

等意外;

重大危险源是怎么定义的?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x0d\x0a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x0d\x0a我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x0d\x0a《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x0d\x0a《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x0d\x0a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