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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诉韦德案”被推翻,该案件的始末有何详情?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近半个世纪前在联邦层面确立堕胎权的判例“罗诉韦德案”,引发巨大争议。“罗诉韦德案”被推翻,该案件的始末有何详情?

1、罗诉韦德案

1969年8月,得克萨斯州一位名为诺玛·麦考沃伊的女服务生意外怀孕,她薪水微薄且居无定所,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不得已只能选择堕胎。但得州是保守派大本营,明令禁止堕胎。麦考沃伊化名为简·罗,向得州达拉斯县司法长官亨利·韦德提起诉讼,指控该禁令侵犯个人隐私权。最高法于1973年以7比2的意见,裁定得州堕胎禁令侵犯了妇女的“正当程序权利”,确认了女性怀孕的前三个月享有不受州法干预,可自行选择堕胎与否的宪法权利。

2、是否合法背后女性的权力?

罗诉韦德案”后,堕胎合法化一度导致美国妇女堕胎人数的激增。“罗诉韦德案例”给了美国妇女堕胎权,也给了美国社会一个分裂点,引发了美国历史上最为激烈的辩论。自堕胎合法化后,支持生命权的反堕胎人士就一直试图来推翻这一决定。反堕胎的各式各样“保护生命运动”和支持堕胎的团体对此争论不休,甚至出现过2003年9月3日因杀害堕胎医生而被处以极刑的第一人保罗·希尔这样的极端例子。

3、社会舆论发酵

此消息一出,整个国际都震惊了,调查显示,“民主党人尤其不赞同这项决议,导致他们对国内整体状况持更加严厉的批评态度,而这也进一步降低了整体指标。截至目前,只有19%的美国民众认为国内状况良好。”什么叫做良好,女性就是繁殖后代的工具嘛?

后记:美国现任总统拜登则持不同态度,他怒斥最高法院犯下“悲剧性的错误”让美国倒退150年,并呼吁国会行动起来,保护女性的堕胎权,不知道是否是真心?

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罗伊诉韦德案引发的思考:

你看看这个吧
在美国200多年历史中,从来没有一个判例象联邦最高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1973年的Roe v. Wade〔1〕案(以下简称:罗伊案或者罗伊判例)那样,在整个社会引起如此广泛和持久对立。

罗伊判例之后,反对堕胎的参众两院议员在当年就提出“宪法保障各州堕胎立法权”、“宪法保护始于受精的生命”、“宪法保护未出生儿童”等宪法修正议案,试图通过修正宪法而推翻罗伊判例尽管通过一个对堕胎问题“一刀切”的宪法修正案是毫无希望的。80年代之后,立法动议从修正法转向制定民权法案,反对堕胎的一方提出了主张生命始于受孕的“未出生儿童民权法案”、禁止据胎儿性别而决定堕胎的“胎儿民权法案”;支持堕胎的一方提出了“妇女健康平等法案”、“自由择法案”和“生育健康保护法案”。1996年,参众两院以多数票通过禁止“局部分娩”(partial birth)的反堕胎法,克林顿总统行使否决权,阻止了该法生效。

在共和党执政期间,历届美国总统都将推翻罗伊判例作为他们任期内的主要政治目标之一。反对堕胎是里根竞选纲领“道德多数”的重要组成部分,里根声称:“一个社会抹杀人类生命一部分——胎儿的价值,这个社会也就贬低了全部人类生命的价值。”〔2〕联邦政府多次作为“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在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中,与案件判决有利害关系,因而被允许在法庭发表支持一方意见的诉讼参加人),与州政府一起,要求最高法院推翻罗伊判例。

美国总统历来通过提名联邦法院法官而影响司法,但是,总统提名必须得到参议院多数认可。罗伊判例之后,通过提名大法官而改变最高法院力量对比,成为美国总统推翻或者维持罗伊判例的一个重要政治谋略。在参议员听证会上,支持和反对总统提名的议员常常发生激烈争辩,大法官候选人对堕胎问题的态度则往往成为争议焦点。〔3〕从罗伊判例之后,到克林顿在93、94年分别任命两名大法官之前,最高法院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实质变化:支持罗伊判例的法官从多数变为少数,主张全部或者部分推翻罗伊判例的法官从少数变为多数。目前,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就罗伊判例分为遵循前例、限制前例和推翻前例三派,在某些争议焦点上僵持对立,以至无法形成多数意见。

每当最高法院审理堕胎案件,支持和反对堕胎的民众就针锋相对地举行大规模示威游行,一方口号是:“生育选择是我自己的事”(Reproductive Choice I Made Mine),另一方口号是“不许有杀人的隐私”(No Privacy to kill)。与此同时,游说的抗议信件如潮水一般涌向最高法院。示威者封锁堕胎诊所,劝阻孕妇寻求堕胎咨询,在全国各地是司空见惯的。在极端的情况下,反对堕胎的情绪导致枪击堕胎诊所等暴力行为。现任大法官Scalia在凯瑟案不同意见中说:“罗伊判例不是化解了人们在堕胎问题上的分歧,而是加深和扩大分歧的最主要的原因,正是罗伊判例将分歧推到全国范围,从而给解决分歧制造了无穷的困难。”〔4〕

(二)罗伊判例展示了法官、当事人、学者如何围绕一个案例,通过解释法律而竞争合法性,这一竞争过程本身比任何理论都更能说明:法律解释究竟是什么。

如果对法律解释问题进行一般性讨论,总会缠绕于一些前提性问题,例如:为何解释?引出解释的问题是什么?解释目的是什么?解释方法是否得当?当我们从一个疑难案件入手而观察解释过程的时候,这些前提性问题是可以省略或者可以被观察的。因为: 1.一个现实的争议已经被推到法院。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解决争议,而不是法院脱离具体事实去制造一个法律问题,然后,进行一般性的法律解释。当然,法院可以通过选择案例而寻找一个正中下怀的争议问题,但是,法院至少在形式上是被动的。

2.在争议的全部过程中,参与者角色是预先设定和不可改变的,每一方当事人都要建立自己声称的合法性,而击破对方声称的合法性。解决争议的全部过程是通过对抗式诉讼而进行合法性竞赛,而法官必须裁判合法性竞赛的胜负。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官只能就某一个确定的争议焦点,判决一方全胜,另一方全败,没有其他选择。因此当事人是围绕一个注定要有答案的问题,进行一场注定要有胜负的较量——不是武术表演式的单练,而是互决胜负的对练。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是:人们不能因为解释方法和理论分歧而放弃解释,也不能等到解释方法和理论“完善”之后再作出结论,因此,关于解释方法和理论的争辩只是作为合法性竞争的构成部分而显示其现实意义。

3.法官和当事人都承认:在当事人和法院之外,存在一个决定合法性争议的权威文本。解释对象不仅是确定、可以被解释的,而且对竞赛参与者和裁判都有约束力,至

罗诉韦德案概括 罗诉韦德案内容概括

1、1973年的“罗诉韦德案”的影响被美国人视作等同于第二次内战。

2、1972年,得克萨斯州两个年轻的女权主义者萨拉·威丁顿和林达·科菲试图挑战当时的堕胎政策。她们选中了一名希望堕胎的21岁女子,化名为简·罗(JaneRoe),韦德(Wade)则是当时达拉斯县的检察官。几经周折,1973年 1月22日,美国联邦高院最后以7比2的表决,确认妇女决定是否继续怀孕的权利受到宪法上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规定的保护,这等于承认美国堕胎的合法化。

“罗诉韦德案”的详情始末是怎样的?

   “罗诉伟得案”这个案子在美国引起了轰动,这个案子当时光是审理就历时两年,这个案子不仅仅是一个案子,更是意味着当时的女性们有属于自己的隐私权和自由权,当时一位女性起诉司法官,所以便有了这个案子的由来。


    在70年代之前,在美国甚至是许多州,堕胎都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是无法被原谅的一个行为,而当时有一位女服务员就是简.罗,因为意外已经怀上了第3胎,但并不想生下,当时这个女性便向法院申请了自己要堕胎的意愿。

    不过在当时的克萨斯州有一个规定,女性除非是被侵犯受孕,否则其他情况都不允许堕胎的事件,只要能够成功,当时这位女性撒了一个谎,说自己被人侵犯,不过这个谎言很快就被戳破了,所以申请直接被驳回。


    申请被驳回之后,简.罗非常生气,直接起诉了州达拉斯县的那位司法官,亨利.韦德,该女性指出这种行为是侵犯了女性的隐私权的,案子在当时造成了很大的轰动,大家也把这个案子称之为“罗诉韦德案”,案子在经过两年时间之后,终于做出了裁决,认可了女性隐私权这一说法,当时女孩胜诉了,这个不同寻常的案子,也为广大女性争取了自由做主的权利。

     不过当时在最高法院做出裁决之后,引起了轩然大波,美国各个地方的势力都开始喋喋不休的争吵争论,当时美国的一些女性就会面临到这个问题,但是因为条例是反对的,所以有的人就会去黑诊所,也造成了一些女性因此死亡,甚至是一些生活困难的女性,会采用各种各样极端的方式来进行流产,吃反对意见的其实就是一些所谓的保守派,这些人根本就没有站在女性的立场去思考过问题。

“罗诉韦德案”为何会被美国法官推翻?背后是否另有内幕?

之所以这个案子会被美国法官推翻,是因为现在的美国法律其实以并非单纯的以法至上,在其中掺杂了政党利益。这个案子被美国法官推翻,确实是让人非常的震惊。因为这个案子距今已有半个世纪的历史,在此前他一直影响着很多法官在判案时的最终判定,所以说这个案子在被推翻之后才会让大家如此诧异。因为这也意味着这个案子在日后就不再生效,在对同类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将产生新的方法。

那么这个案子被推翻也是意味着女性的堕胎权就不再受到美国宪法的保护,完全是将原来女性受宪法保护的权利进行了排除。美国属于判例法国家,所谓的判例法指的也就是此前法官所作出的判定,对于日后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至关重要。日后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之中,必须参考此前法官所作出的判例,不得作出与此前法官所作出判例中的最终结果相违和的决定,所以说判例在美国来讲其实就如同是法律一般有着较高的强制性。

因此推翻判例就等同于是推翻法律条款,而如今的法官们之所以选择推翻了这一份判决,其实是因为目前的美国法官在判的时候,已经很难做到像企业宪法之中所说的那样司法独立。如今的美国所谓的司法独立更像是一句口号,实际上法官在判案的过程之中已经卷入到了美国的政党里。

那么法官所作出的判定其实也和自己的政党意见,自己的政党派别是有着很强烈的关系的。在这个案件之中,其实也可以感受到法官在判案时的政治立场,而这都是由法官自身的党派属性所决定的,所以说这个案例的推翻背后确实是有内幕的。

美国推翻罗诉韦德案,意味着什么?

这就意味着女性堕胎却将不再受到美国宪法的保护,也将导致美国大约一半的州禁止堕胎,这样的裁决所带来的震动显然是远远超过多台球的范围,他将会不同程度的影响着未来很多年美国的法律,医疗保健以及党政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