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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全新天下无贼的影评

如果我们赋予《天下无贼》这部电影如下的话语转换:傻根=受蒙蔽的民众;黎叔=以实业家、金融家面目出现的窃国大盗;王薄王丽=良心未泯的“圈内人”,傻根的六万元钱=国有资产,那么我们看到的将是一个被冯氏话语体系所掩盖的真实场景——围绕着受蒙蔽的民众而展开窃取国有资产的故事。
  
  现实生活中,真正的窃贼似乎从不称呼自己为“狼”。而电影中,王薄多次将自己称作“狼”,而将傻根这样的作案对象称为“羊”。这种刻意的强调似乎在无意识中透露出对当今中国社会生存准则的确认,而作为电影背景的荒凉戈壁则更从感官上强化了当今中国现实社会恶劣的(人为与自然)生存环境。
  
  如果从表面看,该片展开的基础——“傻根不相信天下有贼”——似乎过于“幼稚”。然而,将这一主题通过对冯氏话语体系的“逆转换(还原)”之后所得到的真实语境应该是:善良的民众在政府的道德说教愚弄下无法相信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一场权贵对“国有”资产的洗劫。
  
  官气十足的用语出于一个窃贼集团头目(“狐狸”)之口所产生的“错位”幽默成为该片的一大特色,但是影片更深的寓意却并非如此简单。如果“黎叔(狐狸大叔)”在现实社会中的真实面目被还原成为以窃取“国有资产”为目标的所谓实业家、金融家的话,那么这些亦官亦商的精英们在公众场合的话语方式不正是诸如“二十一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之类的表述吗?影片所展示的“错位”幽默不正是当今中国社会“漂亮的道德面纱”与“其后的肮脏龌龊”所形成强烈对比的结果吗?
  
  作为“圈里人的”王薄所展示的精明能干曾经深得“黎叔”的赏识,但是良心未泯的“狼”在一个遵从“丛林法则”的社会所遭遇到的尴尬决定了这类人物的悲剧性下场——或者被驱逐或者被消灭、从而永久地从中国现实社会中消失。这是一切良心未泯的“狼”们共同的下场。
  
  从情节的连贯性来看,“打劫”一场似乎有些突兀,而且可有可无。但是透过冯氏话语体系,这一场景便产生了如下一种旁观者独白的效果:与“黎叔”这样的窃国大盗相比,靠与政府、法律直接对抗而获得财富迅速增长的企图确实是“没有一点技术含量”、“没有IQ”!
  
  作为试图在国内发行的影片,必然要有一个“光明的尾巴”——作为正义力量的象征,警察最终将盗窃团伙和抢劫团伙抓捕归案。然而现实又会如何呢?那些隐秘的窃国大盗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吗?那些在一个群狼环伺的环境中笃信着“天下无贼”的“傻根”们将会面对怎样的未来?难道他们能够在一个严酷的真实空间里长久地保持着虚幻的幸福生活感吗?“生活要求他必须觉醒”!这是本人将冯氏话语体系逆转换的初衷。
  
  对冯氏话语体系的穿凿附会属于一种个人自由,这是一种逍遥于海外、不受中国政府辖制的“特权”。想来冯小钢也不敢与本人争夺这种穿凿附会的发明权,否则冯大导演就该被请去喝茶了。

一个句子,不知道“邯郸学步”一词是不是使用不当

恰当,原文"而实际上该剧‘一环强扣一环'的戏剧结构"并没有说他成功模仿,强调的是模仿这个事实。而且语义明显的有讽刺意味,当然是模仿不成功。

成语解释中“反而丧失了自己原有的技能”在这段话中没有明确说明,但是结合现实可以发现,这部电影的确丧失了冯氏电影以前的幽默和诙谐。

所以用词恰当。

天下无贼英文影评

http://www.imdb.com/title/tt0439884/

为什么天下无贼最后刘若英要吃烤鸭?

实际上烤鸭本身没有太多的隐晦,很多影评有说烤鸭有很多含义的,个人认为只是交代地点,因为影片中有明确指出来,刘德华和刘若英是坐火车一起回北京的。最后列车抵达终点,刘德华在跟葛优的交锋中殒命,刘若英一个人回到北京。烤鸭又是北京的著名食物,所以最后剧情安排刘若英吃烤鸭。

虽然烤鸭这个食物本身没有太多含义,但是刘若英边吃边流泪把剧情推向了高潮。

个人认为是有两个心理活动。

第一,怀了刘德华的孩子,无论生活如何,自己也要为了孩子硬着吃下去,间接表达了自己对刘德华的爱,死活要把这个孩子给他生下来;

第二,与刘德华这些年风风雨雨一起过来,在贼这个路上做了太多坏事,最后因为傻根的天真,自己的善良,跟刘德华做了一件好事,结果维护傻根到最后,丢了刘德华的性命。故此心痛不已。

烤鸭店花钱了,就这么简单。

其实她想吃羊肉泡馍,可惜那地儿没有。

总得吃点啥吧

一方面是为了孩子的营养,一方面是想起已经死去的刘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