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特种病有哪些,特殊病人是指什么?,以及特殊病人指的是哪些病人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特种病有哪些

问题一:国家规定特种病有哪些? 特定病种一般包括下列疾病:
高血压2--3期、冠心病、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感染、肺心病、严重结核病、肺结核、精神病、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再障、血友病、严重帕金氏综合症、心肌肥厚、心腔扩大和心衰等。

问题二:特种病有哪些 特定病种一般包括下列疾病:
高血压2--3期、冠心病、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感染、肺心病、严重结核病、肺结核、精神病、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再障、血友病、严重帕金氏综合症、心肌肥厚、心腔扩大和心衰等。

问题三:特殊病种有哪些待遇的 一般都是恶性肿瘤需要放、化疗才能办理特种病吧,主要因为放化疗的费用太高,办理特种病之后,可以提高报销比例,最高可以报百分之九十多呢,而且,报销的起伏线也低,门诊和住院好像走一次起付线就行了,但是,原来每年总报销额不能超过17万,门诊7万,住院10万,不知道今年涨了没有

问题四:特种病有哪些 特种病是指精神病、冠心病、高血压三期、恶性肿瘤疾病、肾移植术后、肾透析、肝硬化、糖尿病。

问题五:特种病包括慢性病吗 特种病;不是常见的病或者新发现的病
慢性病:是发展不是很快,治疗也不是很快,基本上没有特效药的那种病

问题六:医保特种病有哪些 可能地方上有些许差异:
病种范围:1、恶性肿瘤(癌症);2、肾透析;3、器官移植抗排异;4、血友病;5、再生障碍性贫血;6、系统性红斑狼疮;7、重度精神病。
这些病门诊视同住院医疗费用例入统筹报销

问题七:医保中特病都包括什么,怎么报销? 不触地区的医保政策并不一样,不是所有地区都有特病报销的。
但若有特病报销,就一般包括肾功能衰竭。
具体办理各地政策也不同,建议直接到当地医保部门咨询。
一般的流程是先申请,再由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后再在就医时按相关政策报销。
凡符合特种病要求的均可申请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具体申请程序为:
1、参保人或家属持医保卡、居民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或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申请审批表。
2、在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和二级以上医院)按以下程序准备有关资料:(1)填写好的申请审批表;(2)临床医师书写病历摘要;(3)准备病案资料(包括原始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复印住院病历首页、入出院记录,以及近期检查、化验报告等),其中复印件必须由提供医院病案室或医保科、医务科盖章确认。若病案资料不充足的,初审医院应要求患者作必要的检查(检查费用自理);(4)由接诊医师制定具体的治疗方案及估计所需费用情况,具体治疗方案包括用药品种、剂量、数量、疗程等内容。(5)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相片一张。
3、申请人将上述资料送市医疗保险处登记备审。

问题八:国家规定特种病有哪些? 特定病种一般包括下列疾病:
高血压2--3期、冠心病、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感染、肺心病、严重结核病、肺结核、精神病、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再障、血友病、严重帕金氏综合症、心肌肥厚、心腔扩大和心衰等。

问题九:特种病有哪些 特定病种一般包括下列疾病:
高血压2--3期、冠心病、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肝病、肝硬化、糖尿病、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感染、肺心病、严重结核病、肺结核、精神病、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再障、血友病、严重帕金氏综合症、心肌肥厚、心腔扩大和心衰等。

问题十:特种病有哪些 特种病是指精神病、冠心病、高血压三期、恶性肿瘤疾病、肾移植术后、肾透析、肝硬化、糖尿病。

特殊病种有哪些待遇的

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由于很多特殊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随着各地医保水平提高,现在也逐步有很多地区将更多的疾病纳入特殊病范围。
三特病”
通常所说的“特殊病”也称“三特病”,指特殊病一般范围包括如下三种疾病:
1、肾功能不全需长期透析治疗。
2、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
3、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
“特殊病种”定点医院的选择与变更
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北京市基本医疗定点专科和中医医院中确定一家为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经本人就医的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后出具《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并经单位同意、医保中心批准,就可以去特殊病定点医院就医。批准期限为360天,一年内不得无故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变更或继续延长。参保人员患特殊病一旦选择并经医保中心审核批准了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因其他疾病住院也不需要交起付线费用。易地安置的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个人选择的两家当地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中认定一家作为易地“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审批手续同本市。

“特殊病种”的审批手续
1、参保人员需持经治大夫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批单》)。
2、本人或家属按要求填写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批,由医院在审批单中填写明确诊断,加盖医院公章。
3、本人携带《审批单》和《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到本人单位,由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审批单》和《手册》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特殊病种”审批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审批备案。
5、参保人员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手册》信息。 6、参保人员将一份《审批单》交回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留存。

“特殊病种”就医管理
1、“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非本人“特殊病种”医院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
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治疗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
3、报销比例:门诊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内的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哪些病属于特殊病种

某些病程较长,需连续治疗或长期服药,符合住院条件而又可在门诊治疗的病种,称为特殊病种。
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浸润性肺结核;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三级);精神分裂症;哮喘;慢性活动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高血压三期;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状之一者);中风;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未做放疗、化疗者);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做放疗、化疗者);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尿毒症透析治疗;其它(如冠心病)。

什么叫特殊病种

减少患者长期治疗花费。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相对普通门诊待遇的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而且,在基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免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由于每一项门诊特殊病种都有相对应的用药和诊疗项目可支付范围,所以办有多项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就医时要做到“一病一治”,不要把针对不同门诊特殊病种的处方混在一个病种结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他为什么会被称为特殊的病人呢?

被称为特殊病人,是因为他患了疾病比较特殊,或者说他的疾病类型比较典型,适合于用于临床官场。

特殊病种包括哪些疾病?

特殊疾病包括以下20种:(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糖尿病;(5)、系统性红斑狼疮;(6)、高血压;(7)、冠心病;(8)、风心病;(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10)、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心病;(11)、肝硬化(失代偿期);(12)、再生障碍性贫血;(13)、精神病;(14)、结核病;(15)、血友病;(16)、重度前列腺增生;(17)、类风湿性关节炎;(18)、帕金森病;(19)、肌萎缩侧索硬化症;(20)、骨髓增殖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

城镇医疗保险当中的特殊群体是指哪些?

一是贫困人口;二是重残人员:仅指一、二级残疾;三是五保人员;四是城镇低保人员;五是农村低保人员;六是孤儿;七是优抚对象;八是计生特扶对象,全镇共计6000余人将免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金。另外,预产期在2019年度的城乡孕妇可为未出生婴儿提前缴纳2019年参保金,出生后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进行更改。

医疗保险中的18种特殊病是指哪些

18种特殊病种名称:⑴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⑵高血压合并有心、脑、肾损害 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 ⑷心脏换瓣术后 ⑸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病) ⑹结核病 ⑺糖尿病 ⑻甲状腺功能亢进(甲亢) ⑼精神病 ⑽帕金森氏综合症 ⑾银屑病 ⑿红斑狼疮 ⒀慢性白血病 ⒁再生障碍性贫血 ⒂肾移植术后的抗排斥药物治疗 ⒃慢性肾功能衰竭 ⒄慢性老年性前列腺增生症 ⒅各种恶性肿瘤的门诊放、化疗 。

哪些病属于特殊病种

某些病程较长,需连续治疗或长期服药,符合住院条件而又可在门诊治疗的病种,称为特殊病种。 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浸润性肺结核;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三级);精神分裂症;哮喘;慢性活动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高血压三期;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状之一者);中风;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未做放疗、化疗者);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做放疗、化疗者);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尿毒症透析治疗;其它(如冠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