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哈娱乐网网站「在努力!」消息,近日,在逃犯罪嫌疑人,一般在逃人员怎么处理?引发热议,网上在逃人员查询同样引起许多争议,对此众网友各抒己见。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哈哈娱乐网为您解答。

犯罪嫌疑人在逃如何处理

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经常发生潜逃的情况。在发现后,应当及时通知做出取保决定的办案机关(通常是刑警队或反贪局)。办案机关接到报告后会尽快查明逃跑的原因,之后会没收保证金或处罚保证人,并对在逃人员进行通缉。对被害人来说,应当协助侦查机关发现在逃人员的线索,然后通知侦查机关。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二百七十三条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决定。

嫌疑人在逃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嫌疑人在逃将依法逮捕。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发布通缉令吗

法律分析:可以。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措施捉拿归案。通缉的对象只能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已被捕而在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一般在逃人员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会抓捕。一旦网上通缉,上网地公安机关会把拘留证或者逮捕证放在网上,不论犯罪嫌疑人在何处,全国任一地公安发现都要进行抓捕。抓捕在逃人员后,抓捕单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简单讯问,进行简单询问、采集信息后,抓获地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凭网上下载的拘留证或者逮捕证,把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四十条 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拘留、逮捕的,应当将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送达协作地公安机关。已被决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各地公安机关发现网上逃犯的,应当立即组织抓捕。协作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委托地公安机关。委托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携带法律文书及时提解,提解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什么是在逃人员

法律分析:在逃人员从字面意思指犯人逃亡,尚未被抓到的犯人在逃;在逃的基本解释是谓罪犯在潜逃中,尚未捕获;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被列为在逃人员会是什么后果

被列为在逃人员的后果会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如下:
1、在逃人员只要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投案自首无疑;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4、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在逃人员也不一定会有罪,我们在对在逃人员进行统计就是要调查清楚案件的真相,但是事实情况之下很多的在逃人员都属于犯罪人员都会对其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被列为在逃人员会是什么后果

列为在逃人员的后果只要被发现就会被捕。
在逃人员只要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投案自首无疑。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在逃人员是指指犯人逃亡,尚未被抓到的犯人在逃;在逃的基本解释是谓罪犯在潜逃中,尚未捕获。
发布通缉令注意事有以下几点:
1、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当写明发案时间、地点、案情性质等简要情况。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
2、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3、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缉令后,必须及时布置,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缉拿工作;
4、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的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通知撤销通缉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拘在逃 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刑拘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会停止对其的犯罪侦查,如果在这期间公安机关发现了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的证据,会撤销相关通缉。如果在这期间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则会根据相关证据情况进行审讯等下一步的刑事程序。

刑事案件有在逃嫌疑人可以结案吗?

法律分析:同案犯在逃的,在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前提下可以先就在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但要等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定罪量刑后才会结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怎么查网上在逃人员

网逃人员可以在司法机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自己是否已被挂网逃。如果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查网上在逃人员的方式如下:网上在逃人员的查询也只能通过公安部门进行查询,个人是无法进行查询的,而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的建立健全更是让网上追逃管理能力有了质的飞跃,很多网上在逃人员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全国违法犯罪信息资源查询系统,是一种只有进入公安内部系统才能查询的信息系统。可查找网上的逃犯。属于数据库技术。网上追逃人员名单只可以在公安内部网查询,如若要查询是否为网上在逃人员,可打电话或前往派出所告知身份证号码,请警察帮助查询。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网上追逃,不同于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拓展资料:网上在逃人员抓到怎么处理?
网上追逃人员被抓获后立即宣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并拘押看守所。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