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热心网友都十分关心祖孙情第三调解室结局,第三调解室老母亲「专家回答」这个问题。还有一部分人想了解第三调解室之四朵金花。对此,哈哈娱乐网小编「Mr灬低调」收集了相关的教程,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三调解室婆婆要卖房是哪一期?

《第三调解室》20151101期。

老太太的房子位置很好,如果出售,房子的价格可以达到上千万,大儿子身体瘫痪只能做轮椅,老太太与儿子生活了25年,由于生活中与儿媳有矛盾,就被女儿接到了自己家里,女儿要求老妈把房子卖掉才能给母亲养老,还要求母亲死后财产归自己。

专家说几个子女不应该卖掉房子去分钱,也劝老太太不要卖房,否则到后来分了钱,老太太就更加居无定所了。

相关信息

这一期中全家人的矛盾来自于母亲名下的巨额房产,很多时候,家人之间的情感会被金钱所击溃,面对巨额的房产,哥哥与妹妹之间就有了隔阂,互相指责,而此时的母亲年岁很大,对于事情的判断理不清。

这也是很多家庭的难处,共患难时都没有冲突,一旦有了巨额的财富,就会亲戚反目,归根究底,心态平和,以理服人才是正确的。

祖孙情第三调解室结局

就是在这一集中,经过了调解,好家老父亲是想要在老二家里养老,等到老二自己不能再照顾了父亲的时候,老父亲在自己去养老院。并且确立了遗嘱,以老二为监护人,在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会更加容易解决一些。并且在最后的时候好像老父亲也将孩子们母亲的目的地只交给了老大。
其实在我看来这些调节基本上也就是一些家庭的琐事,对于一些人给出了一些建议之后,明确了一些方向。但是本身来讲做出行动的,还是依靠他们那个家庭的自主思想。

第三调解室母亲含泪说两个儿子都不要是哪期?

三条街时,母婴,说是两个儿子都不生生气,但是,金冠亚是一个中介,就调解室

第三调解室儿媳要550万是哪一期?

20200717期《第三调解室》

老太太曾经的房子拆迁了,由于当时儿子儿媳有房子居住,所以没有争夺房子的产权,而且拆迁协议里面没有儿媳的安置权,只有其丈夫和女儿的安置权,所以老头过世后,老太太要卖房子,里面只有老太太和其儿子孙女共分房子款项。

老太太还提出儿子儿媳没有过赡养行为,调解员要夫妻二人商量一个钱数来息事宁人,儿媳说550万,而房子只能卖720万,调解员也很为难,告诉夫妻二人,550是不可能的。

扩展资料

这一期的调节案例是家庭的产权财物纠纷,儿子儿媳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但是还想要分老太太的房产,矛盾就在亲情的缺失。

老太太年岁已经很大,太多的钱财实际上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但是由于没有得到赡养,所以心情上很气愤,这就让矛盾无法调和。

伺候婆婆26年第三调解室哪一期?

是《第三调解室》的20190709期

作为一家中老五的妻子,含辛茹苦的伺候婆婆26年,但是在这期间,家庭矛盾也频繁出现,婆婆认为这样的生活是这个儿媳不孝顺,但是调解嘉宾却说,一个人可以伺候老人26年,已经是很难得的,平常生活中难免会有家庭纠纷。

其他的子女认为自己的弟媳还是做得不到位,但是专家说其他的子女可能几天或者一天只去看望母亲一会,自然在母亲眼里都是很好的。

扩展资料

这一期节目讲述的是长年累月的婆媳相处关系,老人年龄大了,想事情有些偏激,认为朝夕相处的儿媳每天不笑脸相迎就是厌烦自己。

而另外几个每天只来一会儿的其他子女对自己更好,于是对儿媳进行批判,专家也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每个人都有情绪,所以儿媳妇的做法没有大问题。

专家也批评了其他的子女,应该对老五和媳妇宽容,毕竟26年不是一朝一夕,谁也不敢保证对老人能够伺候这么多年。

第三调解室房产大战,7个孩子怎么分配

一套房产两个儿子 怎么分配我给你说个案例仅供参考
老母亲想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经济条件较差的小儿子,但在银行工作的大儿子不依不饶,几乎与老母亲反目,不再去看望她。7月17日,生活晨报记者从省老龄委老年维权站了解到,目前,这一纠纷还在调解中。
老伴去世后张老太想立遗嘱
张老太今年75岁,家住太原市杏花岭区。几年前,老伴去世后,她就独自生活。张老太有三个孩子,大女儿王红还没有结婚,平时就和张老太住在一起,照顾张老太的日常起居。大儿子王勇在长治市一家银行工作,家里的经济条件还不错。小儿子王建生活在太原,但没有固定工作,房子也是租的。
张老太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老伴去世后,她就开始考虑立遗嘱的问题,想在自己百年以后,能给三个孩子有个交代。张老太和老伴没有什么存款,唯一值钱的就是自己居住的房子。虽说王红平时照顾自己比较多,到现在都没有嫁人,也没有房子,但她毕竟是女儿,在张老太的心里,还是觉得房产应该给儿子。
小儿子条件不好想把房子给小儿子
王勇和王建都是儿子,王勇和儿媳的收入比较高,不需要她多操心。但是对于王建,张老太却不放心。十几年前王建下岗后,家里的日子就一直不太好,再加上在太原生活压力大,张老太还得时不时地接济他。考虑再三,张老太决定把自己的房子过户到王建名下,让小儿子能有个属于自己的家。端午节时,一家人聚在一起,张老太宣布了这个决定。
王红后来告诉张老太,她知道在母亲的心里,儿子才有继承房产的权利,所以她即使心里难受,也不会去和弟弟争房产。但是王勇不同意,和张老太吵了一架后,就回了长治,并且再也没有来看望过母亲,也没有打过一次电话。“大儿子说我对王建比较偏心,他觉得寄给我的钱,我都拿着接济了王建,现在这个房子是我们共同的家,如果要分房子也是大家都有份,不能只给王建。”张老太说。
张老太有权决定把房产给谁
事情发生后,张老太觉得伤心又委屈。维权站站长王素娟知道后,首先给王勇打电话,想进行沟通协调,但是王勇以“家务事外人不要插手”为由拒绝了。协调不成,王素娟只好选择先开导张老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由此可见,张老太可以自行支配自己的房产,即便王勇不同意,也可以不用考虑他的想法。
对于王勇一气之下不再看望母亲,《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也就是说,即便王勇不同意张老太的做法,但是他还得赡养老母亲,并给予精神上的慰藉,也就是需要看望母亲。如果他还是不作为,张老太可以起诉他。”王素娟说。但是,张老太却不愿意这样做,“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是一家人,他们都是我的儿子,我不能跟他们上法庭,别人会议论不说,就是我老伴在那边也不会安心的。”
对此,王素娟表示,会继续协助张老太和几个孩子好好谈谈,争取如她所愿,不伤一家 人 的 和气,并且使处理结果大家都满意。

伺候婆婆26年是第三调解室哪一期?

《第三调解室》有什么经典案例?

第三调解室,说法,说理,说亲情。第三调解室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

节目将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室,公安局的联和调解室,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对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印象特别深刻的有这么一期:

北京科教频道《第三调解室》——《替母还债》

当娘的好玩麻将,赌大发了,欠钱赌。

  求已经结婚的儿子替自己还债,第一次帮还了四五十万,第二次把房子卖了还了六七十万。目前尚欠一百多万。

  结果,媳妇跑了,自己流离失所,没了工作。当娘的也找不到儿子了,儿子不接母亲电话。

  采访时母亲和儿子相互理解,相互觉得对不起,儿子说想和母亲好好过日子……

  一个嘉宾说,你又不是十三岁,三十一岁,连个小家的基本养活都不考虑,就无底线地替母还赌债。

 这一期我是真的觉得很无奈啊,,,


第三调解室之谁是继承人结局是什么

财产全给了孙子。《第三调解室》之谁是继承人的结局随了老太太意,大伯没有分到应有的财产,全给了孙子。第三调解室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节目将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室,公安局的联合调解室,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对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第三调解室大伯应如父结局

结局随了老太太意,大伯没有分到应有的财产,全给了孙子。其实,怎么说呢,这个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继承肯定是妻儿子孙来分,但是因为老太太不想给大儿子,所以才会有这个纠纷。

大儿子一直在意就是老太太偏心,从小在他三天就没抚养他了,妹妹也被老太太过继给别人了,老太太身边就留下了小儿子一个。一直到大儿子长到十七岁才回到父母身边。但是因为老太太的偏爱,大儿子基本上就是透明人。

后来小儿子意外死了,老父亲也过世了,这些都是大儿子在料理,对于这件事,老太太觉得这是做儿子的应该做的,但是分财产却没有大儿子的份。偏疼小儿子偏疼孙子也只是说隔辈亲,是感情传统。但是大儿子也有孩子,没见老太太偏疼。

对于大儿子来说,他只想争口气,拿那份他应得的,但是没想到老父亲在十几年前就立下遗嘱,财产都给小儿子孙子,所以老大可以说一直被防备,也从未被父母爱过。

结局,孙子出来也在调解人员的三番两次的示意下,做出了以后照顾老太太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