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热心网友都十分关心对立面的统一定义,什么是对立与统一?这个问题。还有一部分人想了解对立面如何统一。对此,哈哈娱乐网小编「明凈日亱」收集了相关的教程,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对立统一」是什么?如何理解?

对立统一是物质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它是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的。它对于人类的认识史是一个大革命。

按照辩证唯物论的观点看来,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

矛盾着的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到相反的方面去,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

然而矛盾的斗争则是不断的,不管在它们共居的时候,或者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都有斗争的存在,尤其是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斗争的表现更为显着,这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

当着我们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和矛盾方面的主要的和非主要的区别;当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的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的区别。否则就要犯错误。

什么是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是什么含义?

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基本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 , 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 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③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什么是对立与统一

嗯哼。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亦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或矛盾规律。它揭示出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什么是对立统一

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规律,揭示的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其主要内容是阐发事物的矛盾性。事物都是对立面的统一,都存在着矛盾。而一切矛盾都具有两种基本属性,即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二者是绝对和相对的关系。绝对的斗争性和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就构成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对立统一规律的精髓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但事物的矛盾又是各个特殊的,都有自己的个性。所有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和其他一系列基本范畴都是这一规律的具体展开和体现。

哲学中的对立与统一是什么意思

据马克思唯物辩证法:一切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是不同的、相互对立的,同时又是相互依赖、相互统一的。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矛盾。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趋势,又叫斗争性。哲学上讲的“斗争”,是对一切具体的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抽象和概括,是对一切具体矛盾斗争的共性的反应,具有广泛意义,其内容丰富,具体形式多样,并不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对立”“斗争”。
所谓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连接的属性、趋势、又叫同一性。它有两种情形:1.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比如:高高与矮,胖与瘦,喜与悲,等。2.矛盾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也就是说,一切矛盾的双方无不在一定条件下像他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如:喜与悲,难与易,胜与负等等,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超对立面转化。没有一定的条件,矛盾双方是不可能转化的。————来源人民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高二年级(马克思主义哲学部分)。希望有用,要是有用,不要忘记采纳,谢谢。祝学习进步、生活愉快。

对立统一,是什么含义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关系的两个方面或两种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叫做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叫做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性质和倾向。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倾向。

什么是矛盾?对立统一的含义是什么?

答案:
解析: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斗争。所谓统一,是指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着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什么是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指的是:

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无论在什么领域,任何事物以及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

而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可大致概括为,矛盾的三对特性四大理论:即: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普遍性与特殊性:

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复杂的事物都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系统,都包含着自身特殊的矛盾,从而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从横向讲,机械、物理、化学、生物、社会各种运动形式相互区别,就是由各自的特殊矛盾规定的。

从纵向讲,一个系统的矛盾的展开和逐步解决都要经历或长或短的过程和阶段,都有其特殊矛盾。在矛盾群中又存在着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根本矛盾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规定着事物的性质。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根本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在每一对矛盾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与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对立统一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