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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逝儿媳妇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丈夫去世就相当于你们已经离婚,是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的。
但如果赡养公婆,则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法律或者社会虽说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儿媳与公婆其它子女尽了同等赡养义务还不行,必要是尽“主要”赡养义务,比其它子女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才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传统家庭伦理对丧偶儿媳的要求
1、我国赡养老人传统,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不是个人,在继承老人财产时也是以家庭为主。
老人有几个儿子,就会建几房院子,娶几房儿媳。
老人年老后,几房儿子就会承担老人的衣食住行、看病、丧葬,即便儿子不幸早于老人去世,房内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
老人去世后留下财产的,也是要按房门来分配的。
有人说这是老传统,不再适应这个社会。好,赡养老人不按传统规定,那继承财产时也不需要遵守老传统了!
2、根据继承法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互有继承权的。
如果儿子先于父母去世,父母依法可以继承儿子的财产。
在现实生活,只要丧偶儿媳与公婆和睦相处,有几个公婆会主动提出要求继承儿子的财产呢?又有几个丧偶儿媳会主动将遗产送给公婆的呢?如果公婆没有继承分割儿子的遗产,丧偶儿媳所持财产是否应该有公婆的份额?丧偶儿媳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当赡养公婆呢?
可能会有法律人士解释说,这种情况下的“赡养”,是以遗产换取的,并不严格意义的赡养义务。作者认为,这种赡养性质不管如何去界定,在这种情况下,丧偶儿媳仍然应当照顾公婆。
当然,公婆已分割取得遗产的,丧偶儿媳也就不需要去赡养公婆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丈夫死了妻子需要赡养公婆吗?

丈夫去世妻子不需要赡养婆婆,因为儿媳和她的公婆不是法律定赡养义务的相对人,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他们自己的子女。而且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和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除。
法律分析
丈夫去世后,女方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的父母。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业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所以,你丈夫去世后,停止给付公婆赡养费,这并不违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丈夫死后妻子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丈夫死后妻子没有义务养公婆
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丈夫死后妻子没有义务养公婆
我国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而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在特殊情形下享有遗产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见,在极特殊情形下,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才享有遗产继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丈夫死了妻子有没有义务赡养公婆

丈夫死后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而儿媳与公婆并不具有血缘关系,儿媳只在丈夫活着的时候有协助丈夫赡养公婆的义务,丈夫死后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但如果儿媳赡养公婆的,则可以或者继承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丈夫去世妻子还需要赡养婆婆吗

丈夫去世妻子可以不用赡养婆婆,因为儿媳和她的公婆不是法律定赡养义务的相对人,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他们自己的子女。而且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和其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消除。但是法律鼓励赡养婆婆的,如果赡养婆婆了,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老公不在了,媳妇有义务照顾公婆吗

法律分析:丈夫死后妻子没有义务养公婆,法律上规定只有子女与孙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丈夫死后妻子没有义务养公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丈夫死了妻子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法律分析:丈夫死了妻子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媳妇与公婆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因此媳妇可以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但是相关法律规定表示,国家法律鼓励媳妇赡养公婆,但是不强制要求。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如果媳妇赡养了公婆,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丈夫过世儿媳妇有养公婆的义务吗?

丈夫过世儿媳妇没有养公婆的义务。夫妻一方去世的,另一方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因此女方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的父母。男方去世的,作为男方的遗产部分,若男方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的,男方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配,男方的父母作为男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女方平均分割该遗产。
遗产继承有以下条件:
1、继承人主体适格。即能够作为继承人的必须是于继承开始时间生存的人,且继承人须未丧失继承权;
2、分割的财产应当以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为限;
3、继承的方式、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4、遗产继承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丈夫去世后,妻子有义务养公婆吗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去世的,另一方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因此女方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的父母。男方去世的,作为男方的遗产部分,若男方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的,男方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配,男方的父母作为男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按照继承法和女方平均分割该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