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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了钱,真的可以不顾亲情,不凭良心么?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魏大伯最近遇到了一件令他寝食难安的麻烦事。没想到,自己十几年前出于好心给自己兄弟帮了一个忙,如今竟被侄女告上法庭,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魏大伯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又是家中老大。从小家中兄弟有七个,老二年轻时到河北当了知青。

十几年前,北京有政策,外地知青的子女可以调回北京一个。

于是魏大伯的二弟就找到了魏大伯,让他帮忙接收一下自己的女儿,将女儿魏纪华的户口暂时挂靠在魏大伯家。

魏大伯出于兄弟情深,又考虑到魏纪华是个女孩,当时已经有20岁了,用不了几年就会嫁人,也就好心帮了自己兄弟这个忙了。

当时,魏大伯的二弟为了说服自己兄长能安安心心的接收自己女儿的户口,承诺自己女儿只是暂时挂靠魏大伯家的户口,将来魏大伯家如果拆迁,他们绝不参与任何拆迁补偿份额。

就这样,魏纪华于2001年户口迁入魏大伯家,在北京读书,吃住都在魏大伯家。直到2004年魏大伯家拆迁,已经毕业参加工作的魏纪华才从魏大伯家的这套老房子里搬出。

魏大伯一家一共获得107万的拆迁补偿款和每人45平方的优惠购房政策。

魏大伯第一时间与自己二弟商议,问他们是否愿意用侄女45平方的优惠购房指标购房,二弟头摇的像拨浪鼓,他说:“不要不要,哪有那闲钱去买这个,我们放弃指标。”

当时回迁房的单价是3600~3800元一个平方,市面上商品房的单价在4000一平方左右,魏大伯考虑到回迁房跟商品房差别不大,就把自己每人45平方的优惠购房指标让给了亲戚,自己去草桥icon那边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侄女的户口也随之迁入到草桥这套房子里。

没想到,2006年的时候,魏大伯的妻子病逝了,魏大伯又续了弦。然而,到2009年时,魏大伯就与现任妻子产生矛盾离了婚,这套房子也被妻子卖掉了。

房子卖掉之后,魏大伯随即按买主要求将户口迁出了,可是侄女因为不是直系亲属,户口竟然无法随魏大伯迁走。这样一拖就拖了十几年,直到最近买主扬言,魏纪华的户口再不迁走,就要告魏大伯一家违约,需要赔付对方100多万违约金。

没办法,魏大伯再次找侄女魏纪华商议,让她想办法,赶紧将户口迁走。

哪知,此时侄女非但不配合,还态度恶劣,指责魏大伯当初贪污了自己45平方米的优惠购房指标,让魏大伯赔她45平方米的北京住房,否则就去法院告魏大伯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

惹的魏大伯一家气愤不已,魏大伯说当初出于好心,纯粹帮兄弟的忙,让侄女的户口挂靠到自己家,没想到现在却被侄女恩将仇报,一纸诉状将自己告上法庭。

不仅如此,魏纪华还三番五次到魏大伯家大吵大闹,扬言让魏大伯赔她的拆迁补偿款和45个平方的房子。

魏大伯一边面临房主即将索要的巨额违约金,一边被侄女折磨的心力交瘁。

没办法,魏大伯一家找到了《第三调解室》栏目,希望双方坐下来好好商量解决问题。

当评委嘉宾听了双方描述以后,都为魏大伯抱不平,一位嘉宾问魏纪华:“你在魏大伯家住的那三年,你交过伙食费吗?”

魏纪华说:“没有,但是我工作后,有给大妈买过几次小礼物。”

嘉宾又说:“那你就是在他们家白吃白住喽!”

魏纪华有些受不住,直接冷漠的回复:“你愿意这么说,我也没办法。”

当律师对魏纪华说:“这件事发生在十几年了,诉讼是有时效期的,你隔了十几年,才来索要你的权益,这个有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还有就是按照之前魏纪华状告魏大伯的诉讼书上的要求,魏大伯需要支付魏纪华拆迁补偿款一共是50000多元,现在魏大伯的儿子愿意支付给魏纪华60000元补偿款,希望魏纪华能尽快将自己户口迁出去。

可是魏纪华就是一口咬定不给她45平方米,坚决不将户口迁出。

最后,律师对魏纪华说,你想要45平方米,45平方米不可能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来补偿你,只能按照十几年前3600一个平方算,那就是162000元,这个你接受吗?

魏纪华依然表示不能接受。

最后,魏大伯的儿子对魏纪华说,虽然法院判决我只需要支付你50000多的赔偿款,但念在兄妹一场,我愿意支付你200000元,希望你念在这份亲情上,赶紧将户口迁出去吧。

但一心想要得到45平方房子的魏纪华,无论如何也不肯妥协。

不得不说,魏大伯一家真是太善良了,而魏纪华太不懂感恩,太忘恩负义了!

钱固然很重要,但人不可以为了金钱,连良心都不要,将自己恩人告上法庭这样冷漠无情的人,简直跟养不熟的白眼狼没啥区别了。

《第三调解室》有什么经典案例?

第三调解室,说法,说理,说亲情。第三调解室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

节目将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室,公安局的联和调解室,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对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印象特别深刻的有这么一期:

北京科教频道《第三调解室》——《替母还债

当娘的好玩麻将,赌大发了,欠钱赌。

  求已经结婚的儿子替自己还债,第一次帮还了四五十万,第二次把房子卖了还了六七十万。目前尚欠一百多万。

  结果,媳妇跑了,自己流离失所,没了工作。当娘的也找不到儿子了,儿子不接母亲电话。

  采访时母亲和儿子相互理解,相互觉得对不起,儿子说想和母亲好好过日子……

  一个嘉宾说,你又不是十三岁,三十一岁,连个小家的基本养活都不考虑,就无底线地替母还赌债。

 这一期我是真的觉得很无奈啊,,,


如何评价综艺节目《第三调解室》?

现在这个娱乐横行的时代,人们都只是更关注明星的事件。也就是明星效应,很少有人真的看社会和生活有关的综艺。我第一次看《第三调解室》还是在中学时偶然间和姥姥一起看电视,虽然只看了几期但是感触还是很深。


《第三调解室》主要是通过节目的形式进行帮助家庭调节,说法,说理,说亲情,说爱情。这是一档具有法律效益,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综艺,比起现在那些流量逗笑的无聊节目这个更接近我们的生活,但也是最不起眼的,几乎没有人愿意去看。


它真实就真实在符合生活状况,由司法人员公安局联合开办的调解室,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在这里没有明星,没有爆料,没有娱乐新闻,有的只是家庭恩怨,爱恨情仇,也许在我们看来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搬到这个舞台就会被无限放大,没有人会考虑你说的有多么感人,评判的标准只有正义与和平,你有理你就是对的,你没理你就是错的。这才是这个社会的真实样子。


第三调解室怎么收费

 第三调解室不收费。  第三调解室是说法,说理,说亲情的,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节目将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室,公安局的联合调解室,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对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节目现场将有人民调解员、律师、心理专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梳理思绪,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节目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加盖人民调解公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场生效、给法律赋予亲情的温度,给人心注入柔软的力量。
第三调解室是说法,说理,说亲情的,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节目将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室,公安局的联合调解室,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对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上第三调解室应该北京电视台或者生活频道联系。要求:案件应附有代表性且案件属于难以解决的
一名花甲老太,应一家电视台邀请出镜讲述家庭纠葛。电视台授权一家传媒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所有媒体形式的播放,并将相关视频在网络上发布,供人们随时随地点击观看,致使老太家的隐私暴露无遗。节目播出后,老太家的隐私沦为人们的谈资,老太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遂以电视台及传媒公司在未经其授权的情况下,将其隐私以诋毁的方式通过电视以及网络向全世界散播,侵犯了其隐私权,将电视台及传媒公司起诉至法庭,提出巨额索赔。电视台及传媒公司则提出,电视节目是依据老太提交的材料进行制作的,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事实,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上电视自曝“家丑”,隐私暴露阳光下责归何方?北京市的两级法院经过审理,对此给出了答案。

祖孙情第三调解室结局

就是在这一集中,经过了调解,好家老父亲是想要在老二家里养老,等到老二自己不能再照顾了父亲的时候,老父亲在自己去养老院。并且确立了遗嘱,以老二为监护人,在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会更加容易解决一些。并且在最后的时候好像老父亲也将孩子们母亲的目的地只交给了老大。
其实在我看来这些调节基本上也就是一些家庭的琐事,对于一些人给出了一些建议之后,明确了一些方向。但是本身来讲做出行动的,还是依靠他们那个家庭的自主思想。

第三调解室的介绍

第三调解室大伯应如父结局

结局随了老太太意,大伯没有分到应有的财产,全给了孙子。其实,怎么说呢,这个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继承肯定是妻儿子孙来分,但是因为老太太不想给大儿子,所以才会有这个纠纷。

大儿子一直在意就是老太太偏心,从小在他三天就没抚养他了,妹妹也被老太太过继给别人了,老太太身边就留下了小儿子一个。一直到大儿子长到十七岁才回到父母身边。但是因为老太太的偏爱,大儿子基本上就是透明人。

后来小儿子意外死了,老父亲也过世了,这些都是大儿子在料理,对于这件事,老太太觉得这是做儿子的应该做的,但是分财产却没有大儿子的份。偏疼小儿子偏疼孙子也只是说隔辈亲,是感情传统。但是大儿子也有孩子,没见老太太偏疼。

对于大儿子来说,他只想争口气,拿那份他应得的,但是没想到老父亲在十几年前就立下遗嘱,财产都给小儿子孙子,所以老大可以说一直被防备,也从未被父母爱过。

结局,孙子出来也在调解人员的三番两次的示意下,做出了以后照顾老太太的承诺。

上第三调解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上第三调解室需要的准备:

案件应附有代表性且案件属于难以解决的。如果真的要联系,请说明情况,视情况电视台通过就能上的。

第三调解室的调解员律师

刘宏辉
刘宏辉律师,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节目主讲律师、中央电视台《热线12》节目特约嘉宾“刘谈判”、北京电视台《非常看法》、《第三调解室》调解律师,贵州卫视《现场》栏目主持人。
刘宏辉律师的专业领域是房地产与矿产法律,是上海“楼倒倒”案(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件)、北京“最牛钉子户”案(北京太阳宫张氏兄弟拆迁案)、北京房山区“阳光邑上”小区迟延交房120户集体维权案、大连“顺风里”小区180户供暖、搬迁、房屋质量集体维权案的代理律师。
实践中,刘宏辉律师经常主张用谈判的方式解决纠纷,所以在媒体节目中被称为“刘谈判”。通过十余年的法律实务,刘律师认为,对于解决久拖不决的疑难复杂案件,冷静、智慧、创新的协商谈判往往会寻找到共赢的第三方案,也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最好出路。
2009年,刘宏辉律师创建了专业的房地产及矿产法专业律师团队。
团队律师均为房地产、土地矿产、建设工程及涉外房产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在刘律师的带领下,团队先后代理了上百起房地产专业案件,其中包括多起房地产重大影响案件及北京、上海、大连等地多起集体诉讼案件。
团队代理范围涉及:楼盘确权、大宗土地流转、小区规划变更、房屋质量集体纠纷、征地拆迁、小区地下空间及公摊部位纠纷以及建设工程价款、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抵押确权等房地产专业领域。团队律师以高度责任心,精湛的法律知识,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