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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调解室怎么收费

 第三调解室不收费。  第三调解室是说法,说理,说亲情的,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节目将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室,公安局的联合调解室,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对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节目现场将有人民调解员、律师、心理专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梳理思绪,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节目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加盖人民调解公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场生效、给法律赋予亲情的温度,给人心注入柔软的力量。
第三调解室是说法,说理,说亲情的,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节目将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室,公安局的联合调解室,人民法院的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对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上第三调解室应该北京电视台或者生活频道联系。要求:案件应附有代表性且案件属于难以解决的
一名花甲老太,应一家电视台邀请出镜讲述家庭纠葛。电视台授权一家传媒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所有媒体形式的播放,并将相关视频在网络上发布,供人们随时随地点击观看,致使老太家的隐私暴露无遗。节目播出后,老太家的隐私沦为人们的谈资,老太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遂以电视台及传媒公司在未经其授权的情况下,将其隐私以诋毁的方式通过电视以及网络向全世界散播,侵犯了其隐私权,将电视台及传媒公司起诉至法庭,提出巨额索赔。电视台及传媒公司则提出,电视节目是依据老太提交的材料进行制作的,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事实,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上电视自曝“家丑”,隐私暴露阳光下责归何方?北京市的两级法院经过审理,对此给出了答案。

第三调解室张鹏年龄

55岁。
第三调解室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该节目的主持人是张鹏,他1967年出生,今年已经55岁了。
张鹏,198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广播电视专业,曾任北京电视台《八点故事会》制片人,现任《第三调解室》栏目主持人,差一点儿获得金话筒奖的主持人。

第三调解室儿媳要550万是哪一期?

20200717期《第三调解室》

老太太曾经的房子拆迁了,由于当时儿子儿媳有房子居住,所以没有争夺房子的产权,而且拆迁协议里面没有儿媳的安置权,只有其丈夫和女儿的安置权,所以老头过世后,老太太要卖房子,里面只有老太太和其儿子孙女共分房子款项。

老太太还提出儿子儿媳没有过赡养行为,调解员要夫妻二人商量一个钱数来息事宁人,儿媳说550万,而房子只能卖720万,调解员也很为难,告诉夫妻二人,550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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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的调节案例是家庭的产权财物纠纷,儿子儿媳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但是还想要分老太太的房产,矛盾就在亲情的缺失。

老太太年岁已经很大,太多的钱财实际上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但是由于没有得到赡养,所以心情上很气愤,这就让矛盾无法调和。

第三调解室怎么报名

要上第三调解室就要和北京电视台或者生活频道联系会安排调解;也可以在网上咨询。如果对方觉得案件比较有社会影响力,或代表性,错综复杂的,会安排上节目。
第三调解室通常是指民事纠纷当事人双方调解的地方。一般民间经济纠纷、打架斗殴、小的刑事案件,不诉讼都可以通过地方法院、司法、乡镇、街道、社区、村组矛盾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第三调解室桂茂芬最后怎样了

桂茂芬没有卖房。
第三调解室,说法,说理,说亲情。第三调解室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北京的79岁老人桂茂芬要卖自己唯一住房,原因是想要和二儿子佟军和儿媳妇分家。最后桂茂芬没有卖房。

第三调解室需要双方同意吗

需要。第三调解室需要双方同意,因为只有双方同意次可以解。第三调解室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

第三调解室婆婆要卖房是哪一期?

《第三调解室》20151101期。

老太太的房子位置很好,如果出售,房子的价格可以达到上千万,大儿子身体瘫痪只能做轮椅,老太太与儿子生活了25年,由于生活中与儿媳有矛盾,就被女儿接到了自己家里,女儿要求老妈把房子卖掉才能给母亲养老,还要求母亲死后财产归自己。

专家说几个子女不应该卖掉房子去分钱,也劝老太太不要卖房,否则到后来分了钱,老太太就更加居无定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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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中全家人的矛盾来自于母亲名下的巨额房产,很多时候,家人之间的情感会被金钱所击溃,面对巨额的房产,哥哥与妹妹之间就有了隔阂,互相指责,而此时的母亲年岁很大,对于事情的判断理不清。

这也是很多家庭的难处,共患难时都没有冲突,一旦有了巨额的财富,就会亲戚反目,归根究底,心态平和,以理服人才是正确的。

第三调解室不能签的协议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1)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三调解室的简介

节目现场将有人民调解员、律师、心理专家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梳理思绪,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节目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加盖人民调解公章。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场生效、给法律赋予亲情的温度,给人心注入柔软的力量。

第三调解室这是谁的家2

第三调解室是说法,说理,说亲情,是国内第一档具有法律效力的排解矛盾、化解纠纷的电视节目。将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室,公安局联合调解室,人民法院庭前调解室搬进演播室。对于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栏目组为家理的律所授牌“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普法教育基地”和“北京市司法局《第三调解室》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普法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在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举行。家理律师事务所携手《第三调解室》栏目和建国里社区,共同拉开了“律师普法进社区“活动的新序幕。
《第三调解室》制片王壮壮、主持何国锋、主编人刘培根,建国里社区的党委书记张欣,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易轶律师、执行主任姜鹏飞,共同出席了本次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