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哈娱乐网网站「高山与森林」消息,近日,高中女生怀孕,上高中的女儿怀孕了,作为父亲我该怎么办?引发热议,高中怀孕怎么偷偷打掉同样引起许多争议,对此众网友各抒己见。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哈哈娱乐网为您解答。

广西一高中女生怀孕产子,家长要求学校赔偿,此事的责任到底在谁?

此事责任主要在家长,是家庭教育不到位,关爱不够的结果,但学校与老师与涉事女孩、男孩也都有一定的责任。

在这个事件中家长应该负主要责任,家长要求学校赔偿有点迁强,这个事件的发生主要是家长对孩子关心不够,关爱不到位,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导致的结果,虽然学校和老师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但主要责任还在家长身上,女孩怀孕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家长应该能发现孩子的异常,绝对不应该等孩子出生才知道女儿怀孕。

一、此事责任在家长

广西高中女生怀孕产子的主要责任在家长身上,虽然这个女生和涉事的男生以及学校的老师和领导都有一定的责任,但他们的责任都是次要责任,只有家长才是主要责任,因为这个高中女生还未成年,还要活在父母的监护之下,而父母没有电脑监护的义务与责任导致女生意外怀孕产子,他要为自己的失职负责,如果平时多关心女儿,经常与女儿沟通就不会有这个意外事件发生。

二、学校老师也有责任

这个事件的主活责任人是家长,在学校和老师也有一定责任,因为这种学校是一所寄宿制的学校,女生多数时间都在学校中生活,住集体宿舍与父母接触的时间比较少,他怀孕10个月都是生活在老师的时间之内,老师没有尽到应有的监管义务,导致女孩意外怀孕,直到产子才被家长发现,这是老师的监管不到位,也是学校的失职,应该为任承担一定责任。

三、女生和涉事男孩子责任大

这个事件中的怀孕女生和涉事的男孩都有很大的责任,他们都已经是高二的学生,接近成年,对于两性知识也有了全面的了解,不应该在学校中发生关系,更不应该让女生怀孕,在怀孕以后没有及时告诉家长,进行有效解决,而且放任不管直到女生产妇,他们的这种做法是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自己酿咽的苦果,只能自己吃,女生产子以后无法继续学业,她的人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

高中女生上学怀孕,家长要学校负责。合理吗?

这件事发生在广西,孩子16岁,单亲家庭,跟父亲,家庭贫困。

因为生活条件不好,父亲外出打工,孩子就在寄宿学校学习。学习半年多后,父亲听说孩子跟学校一个男生谈恋爱,就给班主任打电话。父亲表示,当时老师答应,以后女儿有任何情况都会告诉他。

但是,从孩子怀孕开始,直到孩子肚子疼马上要生了,才有人告诉在外打工的父亲,父亲赶紧联系在家的亲友将女儿送到医院,将孩子生了下来。

父亲的希望是,学校能够负起这个责任。结果得到的恢复是:与学校无关。

无奈之下,父亲将此事曝光与网络。

个人认为,这件事女学生、男学生、女学生家长、学校都有责任。

虽然客观条件是家庭困难,家长在外打工,但是完全没尽到一个父亲该有的责任,这个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怀孕是要经过40周的,即使在学校寄宿,中间也肯定是有假期的,家长完全有机会发现孩子的异常。

对于学校来说,对性教育的缺失是最大的责任,同时作为寄宿学校,也应该对学生做好保护工作。

而这里应该承担最大责任的,我认为应该是那个男学生,生下来的孩子的父亲。

女孩子生娃,最应该负责任的人是女孩的母亲,学校老师哪里会想到学生会生娃,尤其是没有结婚的年轻老师,根本就想不到能有这回事。

我见到过一个女学生生孩子的事,几十个学生在课堂上,根本发现不了哪个学生有异样,在 体育 课上,她照样跳远, 体育 老师也没发现。我们学校是大学,后来宿管阿姨发现后告诉我们,我找系主任跟他谈,他不但不相信,还没管没问。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打电话把我从梦中叫醒,说他们的学生生了。我说赶紧从班主任(她在坐月子)那里拿上一些小被子、小衣服去医院吧!

就这样,有人说那个学生怀孕了,很多人都不相信,谁能想到那么小的孩子会生更小的孩子。母亲就不一样了,对于女儿的变化应该心里有数,女孩从恋爱到怀孕,无论从行为、心理、体型,还是饮食、语言都会有巨大的变化,一个母亲发现不了女儿的这些变化,就说明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还好意思找别人的麻烦。

高中女生上学期间怀孕,家长要学校负责。笔者想问一句,怀的是老师的还是校长的吗?如果是,那么赶紧报警啊!这样的禽兽老师肯定是不能胜任教育工作的。但如果和校长老师无关,那么凭什么要学校去负责你孩子怀孕呢?

如果这个女生是由于不幸被不法侵害,那学校还真的要负上安全管理责任的。可是真的不法侵害那应该早就报警,并交由法律处理了。一定要将那个不法分子绳之以法,还女孩一个公道。

可是如果女孩是因为和男生恋爱,然后偷吃禁果,放纵自己的行为,这恐怕找学校就不合适了吧。两家家长自己去好好解决吧。学校能24小时看着?

首先,作为高中女孩,最起码都有16岁以上了。应该说对于事情的正确与否已经有自己的考量,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何况,一个高中生最主要的任务应该是学习,而不是恋爱。

第二,高中女生和男生谈恋爱,学校能怎么做?老师看到苗头,最多也就是做做思想工作,然后通知家长。现在的老师谁还敢打骂学生,何况是一个高中生呢?现在的学生比老师更懂教育法。老师要是说的过分了,肯定是承担不起责任的。

第三,现在的高中生对两性知识恐怕懂得比成年人多。现在的网络还有各种书籍的熏陶,绝对超过成年人的眼界。很多高中生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有时候还真的不是一个成年人敢随便做出来的。

第四,一个学校几千上万人,不可能对每个学生进行防范。何况对于一些想偷吃的学生来说,这根本上无法防范。

第五,作为家长而言,平时做好了相关的教育工作吗?家庭教育才是孩子的第一教育!家长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当这种事发生后,家长不在自己身上寻找原因,寻找家教的缺失,却在找学校麻烦。这就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

第六,家长拿准了,反正只要去学校闹,总能闹出点钱来。学校一般都是不敢把这些事闹大,怕影响学校声誉。可是,这想法刚好正中家长下怀,既然不想闹大,那就给钱吧,反正女孩不愁嫁。

其实,很多时候,学校应该挺起腰杆,该是自己责任的要承担,不是自己责任的交由法律去判断。对于那些胡搅蛮缠的家长,直接报警,维护学校秩序。也奉劝家长们,给学校留一丝清净吧。

高中女生上学怀孕,家长要学校负责,要看孩子是住校还是走读。如果是在学校住

16岁女生怀孕了,男方有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已满14周岁的少女,具有正常智力的,有性的自主能力,与男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男方没有法律责任。导致女方怀孕的,女方流产的费用,男方应当承担一部分。行为人如明知其未满十四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构成猥亵儿童罪。但未成年人确实早熟且隐瞒真实年龄,行为人确实无法从起外貌特征判断其真实年龄的,双方自愿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则上不认为是犯罪。女方年满14周岁,只要女生承认自愿,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七条 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高中生谈恋爱怀孕算不算违法

法律分析:女孩只要年满14周岁,而且是双方自愿谈恋爱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属于道德调整范围,不属于法律调整范围。但如果由此产生经济问题双方家长可以协调处理,协调不成可以打官司,但这属于民事诉讼,不涉及判刑坐牢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上高中的女儿怀孕了,作为父亲我该怎么办

要看你女儿多大了啊,然后想想自己当年那个年纪,或许可以理解的。
这不能怪你女儿啊,你性知识方面教育不到位,她避孕措施都不知道真的很危险。
要知道,西方女孩出门都是要带上一个避孕套的,以免最坏的情况发生的时候能有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