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搭便车受伤驾驶人需要承担责任吗,搭便车出事故由谁担责?,以及搭便车的法律责任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免费搭乘顺风车受伤,驾驶人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

免费搭乘顺风车受伤的,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则驾驶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法律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免费搭乘他人机动车的人在法律上应分为两种:一种是善意同乘者,另一种是恶意同乘者。
善意同乘者是指无偿的好意同乘,包括同乘人本人要求同乘和驾驶员好意邀请同乘,以及同乘人未明告驾驶员招来第三人无偿同乘,都属于搭便车。我国关于善意同乘者的赔偿目前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判法不一,有的判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车辆所有者承担善意同乘者的全部赔偿费用,有的根据具体情况,减轻车辆所有人的赔偿责任。
对善意同乘者的赔偿问题应比照我国《合同法》第302条关于客运合同的承运人对经许可的搭乘人的人身保护义务来确定。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承运人负责将旅客或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给付票款。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安全有保护义务,并对此承担无过失责任,即使旅客是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经允许的搭车人,承运人也一样承担保护义务。因此对于从事商业运输经营的机动车所有者而言,即使是无偿搭乘者,只要经其同意就需对其人身安全负无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搭便车出事故由谁担责

搭便车出事后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好意同乘的责任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但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需要满足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这两个条件时成立。
责任承担主要还是看过错方是谁。责任承担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若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是由于机动车的过错造成的,则应当由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由于驾驶人的过错发生事故的。车主或驾驶人作为车辆的管理人,有义务保证搭乘人的人身安全,若搭乘人在拼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受到人身伤害,车主或驾驶人有义务对其赔偿。
若搭乘者在拼车中也存在过错的,可以适用过错相抵原则,适当减轻或者免除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的赔偿责任。
3、由于搭乘人的过错发生事故的。此时,车主对搭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免除或减轻,即过失相抵原则。
4、拼车车主与搭乘者如果事先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时,双方可以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如下:
1、若在交通事故中司机存在过错,造成同乘人受伤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乘客有过错的,应当在过错范围内减轻驾驶员的责任;
3、如果事故是由其他车辆全责造成的,其他车辆自然会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搭便车出事故由谁担责

法律分析:机动车一方担责。出事故造成搭便车人损害的,如果驾驶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事故发生,驾驶员应当承担责任;如果驾驶员属于一般过错的,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交通事故是由对方造成的,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搭车受伤车主该不该负责

法律分析: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车辆造成的,应当由对方车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无偿搭乘的机动车驾驶人造成的,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一般不全部赔偿,具体的赔偿份额要根据无偿搭乘者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有过错而定。如果没有过错,承运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大部分责任;如果有过错,可以按照其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承运人的责任;如果有重大过失或者其损失是由于无偿搭车者自己的故意造成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免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好心拉人出车祸承担多少责任

好心拉人出车祸承担的责任如下:
1、出车祸如果搭便车的人受伤了,那么司机需要根据具体的交通事故责任来承担赔偿责任;
2、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车祸赔偿的程序如下:
1、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也可申请交警调解。但这并不是强制的;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免费搭车受伤司机要赔偿吗

法律分析:免费搭乘他人机动车的人在法律上应分为两种:一种是善意同乘者,另一种是恶意同乘者。

善意同乘者是指无偿的好意同乘,包括同乘人本人要求同乘和驾驶员好意邀请同乘,以及同乘人未明告驾驶员招来第三人无偿同乘,都属于搭便车。我国关于善意同乘者的赔偿目前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判法不一,有的判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的车辆所有者承担善意同乘者的全部赔偿费用,有的根据具体情况,减轻车辆所有人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搭顺风车车祸受伤司机要赔偿吗

法律分析:要,司机一旦同意他人搭乘顺风车,不管是否收取费用,都必须对搭乘人的人身安全负责。如果因司机过错导致事故发生,造成搭乘人受伤,司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搭便车情况下,搭乘人受伤,驾驶人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刘先生在公交车站等车回家时,遇到驾驶小货车的同村村民张某。因张某也要回家,刘先生就免费乘坐了张某的车。在车行使到半路时,因张某紧急刹车,致使刘先生受伤,花去了上万元医药费。

【问】刘先生可以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马先生的情况属于法律上的好意同乘行为。

好意同乘指驾驶人或者车主出于好意,无偿的邀请或者允许他人乘坐自己的车辆。

但是有一些例外情节:

比如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大型超市免费提供的班车、房地产开发商的免费看房车,因此种情形有营利目的,故造成搭乘人损害的,无适当减轻责任的理由。

另外,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驾驶人或者车主的责任。司法实务中搭乘人的过错主要表现为搭乘人明知机动车驾驶人无驾驶资质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质、车辆超载或者驾驶员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等妨碍安全驾驶,仍草率搭乘或者坚持搭乘。

因此结合刘先生的情形,张某由于紧急刹车,属于驾驶人张某有过错,应当能够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基于对有偿受益人保护优于无偿受益人保护原则以及鼓励好意施惠行为的目的,对张某可以适当减轻责任。